房地产管理司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中央国家机关房地产管理工作,拟订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中央国家机关建设项目审核、计划编制和建设监管。
(三)负责中央国家机关办公用房和办公区建设的规划编制、使用调配和管理。
(四)负责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用地管理工作。
(五)负责中央国家机关政策性职工住房和周转住房的项目审核、集中建设和配售管理。
(六)负责中央国家机关危旧房改造的规划、审核和管理工作。承担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安全和防汛管理工作。
(七)负责中央国家机关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管理,承担局属产权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的组织实施工作。
(八)承办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房地产管理司内设综合处、首都规划工作处、投资计划处、项目监管处、土地管理处、办公用房管理处、住房管理与调配处、物业监管处、中央国家机关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