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资讯 专题专栏 政务服务大厅 政府信息公开 通知公告 组织机构 工作动态 政策法规 政民互动 信访举报
【 字体:小中大 】
依据《关于规范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职工住房补贴发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管房改〔2010〕412号),职工试用期内暂不发放住房补贴,待其试用期满任职定级后,按照职级对应的住房补贴标准予以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