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资讯 专题专栏 政务服务大厅 政府信息公开 通知公告 组织机构 工作动态 政策法规 政民互动 信访举报
【 字体:小中大 】
已购公房上市出售后,新发生的供暖、物业管理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原产权单位及出售人所在单位不再承担该房屋的上述费用。买受人应与该房屋的供暖、物业部门重新签订供暖及物业管理服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