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新能源公务用车“配得上、用得好”
党政机关绿色低碳出行走在前
编者按: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修订后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与时俱进完善党政机关经费管理、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办公用房、资源节约等规定,进一步拧紧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的制度螺栓。
为深入学习贯彻《条例》,认真落实《条例》关于“公务用车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应当选用国产汽车,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的要求,我们发文规范和加强中央和国家机关新能源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同时,邀请部分地方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梳理总结其因地制宜推动党政机关带头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工作思路、具体措施和主要成效,形成专题文章。现在国管局官微陆续推出,供大家学习参考。
新能源公务用车“配得上、用得好”
党政机关绿色低碳出行走在前
安徽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近年来,安徽加快打造世界级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2024年新能源汽车产量达168.4万辆、同比增长94.5%,产量居全国第2位。安徽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国管局部署,大力推动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带头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2024年,全省各级党政机关更新配备新能源汽车1207辆、同比增长80.1%,占年度更新配备车辆的87.2%,实现除“特殊地理环境、特别用途”之外100%新能源化。
强化政策支撑
做到推广使用“有遵循、可执行”
联合省发展改革委出台《关于促进全省党政机关带头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若干举措》,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工作的通知》,从加大更新配备力度、倡导优先租赁使用、推动办公区充电设施建设、完善售后维保体系等方面细化工作举措,形成部门协同、系统推进的政策体系,为党政机关推广使用提供制度支撑。将各市推广使用新能源公务用车纳入省辖市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对公共机构更新配备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降低使用和运营成本等情况进行考核评估,有力促进各项政策落地见效。
坚持多措并举
确保新能源车“配得上、用得好”
加大更新配备力度。组织全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框架协议采购,优选122款新能源汽车进入“徽采云”电子卖场,为各级党政机关“一站式”采购提供便利。推动各市通过集中采购降低新能源汽车使用成本,六安、宣城、池州、滁州等市新能源汽车租赁价格分别下降37.5%、30.2%、7.4%和7%。截至2024年底,全省累计采购配备新能源公务用车2375辆,其中省直机关新能源公车数量占省直公车总数的17.9%,同比上升4.1个百分点,实现应采尽采、能配尽配。
强化配套设施建设。聚焦充电点位不足、布局不合理等问题,推动全省各级党政机关集中办公区新建停车场建设配备充电设施的车位比例不低于35%、既有停车场不低于10%,着力构建均衡、便捷的充电设施网络。省行政中心、省政务大厦整合改造集中办公区停车位,建设充电桩446个。芜湖市政务文化中心建设“光储充放检”一体化示范停车场,实现光伏发电、储能、充电等功能集成。蚌埠市引入城投公司统筹规划充换电网络,覆盖全市90%以上公共机构。全省乡镇等基层单位新建充电桩879个,宣城全市80个乡镇实现充电基础设施全覆盖,基层新能源公务用车使用环境进一步优化。
破解“维保难”问题。开展省直机关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保养框架协议采购,将新能源汽车电池、电机、电控“三电”系统纳入定点维保服务范围,有效解决传统维修企业专业度不高、网点数量不足等问题。指导各市完善新能源汽车售后维保体系,亳州、马鞍山等市与车企共建售后服务网络,芜湖、淮南等市引入连锁维保品牌实现“三电”系统专业化维护,加快补齐新能源公务用车维保等配套服务短板。
加强宣传引导
推动党政机关“走在前、作表率”
举办全省公共机构新能源汽车推广现场会、新能源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讲座、新能源汽车生产工艺实地参观和试乘试用等系列活动,搭建公务用车使用部门与新能源汽车企业对接交流平台,累计组织22家车企100余款新能源汽车参展。依托全省公务用车管理信息“一张网”平台,开发新能源汽车管理功能模块,建立全省新能源公务用车、公共机构充电站等档案,开展二氧化碳、碳粉尘减排等数据分析,动态展示节能降碳成效。协调省、市公安交管部门,启用省直机关新能源公务用车专用号牌,增强新能源公务用车辨识度,充分发挥省直机关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示范作用。指导合肥、阜阳、蚌埠等市开展“新能源汽车进机关”、新能源汽车产品静态展示、车辆巡展等活动,增强干部职工对新能源汽车产品性能的了解认识。协调部分车企针对公务市场需要,推出适配车型,增强用户体验,有效促进新能源汽车在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广泛应用。
下一步,我们将开展政策落实情况评估,及时调度工作进展,严格考核监督,推动党政机关带头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各项工作举措落实落地,为助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贡献机关事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