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会同有关部门赴地方听取《机关事务条例(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09-05-20 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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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1日至15日,我局会同中央编办、国务院法制办赴河南、山东、山西、陕西四省,与《机关事务条例(征求意见稿)》涉及的相关职能部门座谈,听取具体修改意见。地方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编制、发展改革、财政、法制、国土资源、接待等部门认为制定《机关事务条例》非常必要,也十分迫切,并就《机关事务条例(征求意见稿)》提出了具体的修改意见,建议我局尽快修改完善后,及时上报国务院,早日出台《条例》,提高机关事务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下一步,我局还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赴地方听取对《机关事务条例(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

 

    相关链接:《机关事务条例(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会在山西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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