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集中统一管理优势 提升公务用车服务保障水平
文/吴海滨
近年来,安徽省马鞍山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以公务用车集中统一管理为抓手,致力建机制、强管理、抓创新“三轮驱动”,打造配备标准化、管理制度化、监督信息化、约束刚性化的“四化”运行机制,有效提升公务用车服务保障质效。
强化统一管理举措,降低公务出行成本
马鞍山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保留的所有公务用车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强化全生命周期管理,公务用车配备更新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分别从编制和预算两方面进行审批,并联合向市政府提出审核意见,获批后进行车辆采购。通过编制管理,全市公务用车保有量从2557辆压缩到1501辆,年节约资金5000余万元。出台《马鞍山市公务用车处置管理办法》,明确车辆处置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统一进行,财政部门根据处置结果,调整有关固定资产账目。以2024年为例,共处置155辆车,其中拍卖78辆,报废71辆,划拨6辆,车辆拍卖总成交价111万元,溢价率78%。
按照“全省一张网”的要求,采用信息技术手段,建立了市、县(区)、街道(乡、镇)三级互联互通的公务出行保障平台,所有保留的公务用车全部纳入平台统一管理。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后,资源配置更加优化,财政资金更加节约,特别是在应急抢险、重大活动等车辆保障方面,公务用车平台的集中统一调度优势得到了充分体现。同时,规范统一运行维保,通过公开招标采购,严格落实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定点保险、定点租赁等要求,2024年共招标24家定点维修企业、10家定点保险公司、16家社会化定点租赁公司,明确了维修标准、保险比例、租赁费用标准等,部分县(区)直接采用市级招标结果。通过规范内部管理,市公务用车平台百公里综合运行费用由2022年的235元下降到2024年的192元,降幅18.3%。
创新集中保障方式,满足公务出行需求
为满足公务出行需求,在安徽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指导和借鉴兄弟地市经验的基础上,中心着重开展了以下3项工作。
大力推行“以租代购”模式。通过财政资金补贴,鼓励市直单位在淘汰老旧燃油车后,采取编制内租赁新能源汽车方式代替购置新车。从2022年开始,从市本级每年的购车经费中拿出一定资金进行租赁补贴。2022年首批共补贴了45辆车,到今年补贴范围扩大到90辆,达到了既推广新能源车又更新老旧车辆的效果,得到各用车单位的积极响应。
做好基层公务出行保障。针对基层公务出行费用较高问题,制定《马鞍山市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保障公务出行实施方案》,深入推进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工作。在基层引入新能源汽车租赁企业,规定车辆购置、保险、维修、保养等费用均由中标企业承担,乡镇公务出行交通费用大幅下降。以和县乌江镇为例,租赁9辆新能源汽车,相比较租赁社会车辆,镇财政经费每年节约达30万元。
开展跨区域公务出行。一方面,积极融入全省一体化公务出行保障体系,顺利完成省科技厅等单位的跨区域出行订单任务,鼓励公务人员在外市公务出行中主动采用此种方式。另一方面,依托安徽省跨区域公务出行平台,主动参与并推动南京都市圈的跨区域公务出行,目前南京都市圈跨区域公务出行平台已正式上线运行。
严格日常使用监督,提升管理运行质效
中心始终把安全行驶、规范用车作为管理关键点来抓实抓细。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制度,定期开展安全教育专项活动,每周召开安全例会,时刻把安全行车工作装在心里、抓在手里。市公务用车平台从2016年至今,安全行驶2140多万公里。印发《关于规范公务用车使用的通知》,明确公务用车使用政策要求,并通过举办业务培训、政策答疑等方式,指导各单位规范公务用车申请和使用。印发《马鞍山市公务用车租赁管理办法》,规范车辆租赁行为。加强监督监管,通过公务用车监管平台,每月定期抽查行车轨迹,建立节假日用车报备制度,不定期开展专项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