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五个坚持”改革推进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24-12-24 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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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任伟方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聚焦建设美丽中国,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强调,“大力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消费方式,让绿色出行、节水节电、‘光盘行动’、垃圾分类等成为习惯,各级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要走在前列。”公共机构是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转型发展的引领者、推动者,公共机构示范引领全社会绿色低碳发展,是聚焦“国之大者”的规定动作、担当发展要事的必选答案。机关事务工作为党政机关运行提供保障,理应加快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近期,浙江省通过立法,自2025年1月1日起将施行《浙江省绿色低碳转型促进条例》,更是为各级机关事务部门推进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提供了法理依据。 

  进入新时代,加快推进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发展,关键在于改革工作机制,创新创建模式,提升公共机构的“含绿量”“节能率”。近年来,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在国管局和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关心指导下,以实施市行政中心“绿色低碳”改造重大项目为牵引,将集中办公区节能改造、生活垃圾分类、反食品浪费等内容纳入公共机构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工作范畴,逐步构建起内容丰富、体系完整、组织严密的“五个坚持”管理体系,为持续有力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提供制度支撑,提升节能管理工作质效,示范引领全市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 

    

  坚持政府主导,突出项目引领 

  宁波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先后召开会议作出部署,明确提出“探索打造一批低碳乃至零碳的标杆项目、示范工程”。经市政府专题会议审议,由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启动市行政中心绿色低碳改造,涉及建筑面积30余万平方米,提升综合能效达18%以上,入选首批浙江省公共机构节能降碳“揭榜挂帅”项目。部门联动攻坚,按照整体谋划与分步实施相结合的原则,管理局会同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能源等近10个部门单位,密切协同、精细论证,项目以实现可复制、可推广为落脚点,在理念新、特色亮基础上实现体系全、辐射广,锚定成为推动全市公共机构绿色转型示范引领目标,确定了“点上改造一个示范项目、线上梳理一套政策机制、面上储备一批改造项目”的整体思路。同时采取落实责任主体、组建工作专班、明确工作界面、挂图作战倒排时序等措施,有序推进项目改造。 

  按照适度超前与勤俭办事相结合的原则,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积极邀请浙江大学、宁波城市设计院、宁波绿色建筑专业委员会等智库专家,指导完善办法细则和实施方案,严格把握单位面积能耗、人均能耗、可再生能源利用率等量化技术指标,吸纳宁波市创建新能源汽车之城、数实融合标杆城市等相关发展要求,优化形成市行政中心“1—3—5—2—N”系统性改造架构,确保整体能效水平5年能领先、10年不落后。改造后,可再生能源替代率由0.9%提高到8.1%、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车位比例达到14%、整体能效提升18%、碳排放减少21%。 

  坚持示范引领与宁波特色相结合,开放市场准入和技术引入,充分展示宁波绿色低碳新技术新产品,让宁波特色元素与一流品质紧密结合。截至目前,共有7大类20余家国内“高精专”“绿特新”行业产品为项目提供先进技术设备和运维服务。其中,宁波中哲储能的“光储直柔”一体化充电站,可为市行政中心年均供电6万千瓦时。 

    

  坚持政策先导,健全节能体系 

  根据国务院印发的《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及国管局、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相关指示精神,以市行政中心绿色低碳改造项目为应用蓝本,因地制宜加强公共机构节能降碳综合治理,加快形成导向型、标准化、可操作、能闭环的工作体系。 

  完善政策配套,管理局主动用好政策指挥棒,以市“两办”名义或联合发文等形式,出台或修订《宁波市打造“绿色低碳公共机构”三年行动方案》《宁波市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办法》等近10个文件通知,加快形成高质量发展、绿色化转型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导向,并对全市公共机构“双控”总目标、阶段性目标、实施路径作出明确规定。 

  在具体操作层面,管理局主动抓牢“标准校对尺”,推进编制《宁波市“零碳”公共机构的全过程评价指标体系》《宁波市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降碳产品及适宜技术推广目录》《宁波市公共机构节能降碳改造技术(产品)应用指南》3个技术性指导文件,加强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全程贯穿“五个一”提升行动理念,系统化、规模化加速全市公共机构“零碳”改造。 

  在能效考评上,管理局主动打出“考核组合拳”,围绕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用车用房管理、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等工作,实施“公共机构落实‘勤俭办一切事业’”专项检查,并纳入全市督查检查范围,使各级党政机关能够进一步认识到厉行勤俭节约的重要意义,强化对全市3544家公共机构的节能管理工作监督,确保“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要求落地见效。 

    

  坚持数字赋能,提升管理质效 

  全域智治与综合管控相结合,建设“云上红管家”数字“大脑”,借助物联、数联、智联应用技术,集成智能监控、监测控制、信息发布等11大类24个应用场景,实时警示重要事件、多维统计能耗数据、实时监测能耗环境,实现集中办公区整体智治、绿色节能。 

  建成综合管理“驾驶舱”,嵌入20多个大类、300多个子项服务功能模块,涵盖公共机构节能、办公用房管理、公务用车管理、安全门禁监控、全电智慧厨房等多项业务,实现智能总控、可视量化的效果,整体提升数智化管理能力。 

  用动态数据绘制“用能画像”,使用物联网技术监测水、电、热、气等能源消耗实况,新安装1.5万余个物联网设备,完成30余万平方米BIM数据建模,解决数据滞后封闭、分散监测的问题,实现全要素、全覆盖、全过程数据收集、监测和预警。 

  在科学设定管理权限的基础上,兼顾拓展性需求,采用开放式架构、模块化组件,向宁波各级机关事务部门开放数据链接端口,形成安全、绿色、包容的数字生态系统,实现“一地建设、全市共享”。经测算,未来3年“云上红管家”数据库将拥有930个应用指标,实现全市机关事务数据贯通。 

    

  坚持模式创新,加快推广示范 

  对标创建节能低碳示范样板,管理局不局限于实施市行政中心“绿色低碳”改造实体工程,还从示范展示、模式推广、技术推介等多个维度推进,擦亮宁波市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品牌辨识度。 

  建成公共机构数字化绿色建筑集成中心、新型节能产品集中展示中心、综合合同能源创新示范中心,通过展示实体应用、数字展板、标准规范等形式,面向全市公共机构和社会各界,展示市行政中心绿色低碳改造效果,推介宁波绿色产业发展创新成果。其中,新型节能产品集中展示中心已有20余家企业的7大类新产品、新设备展示。 

  建立全市节能改造项目库,将各类公共机构既有建筑纳入项目储备库,分步指导推动节能降碳工作进程。定期与相关部门联合组织开展节能降碳技术(产品)推介活动,动态更新《宁波市公共机构绿色低碳改造项目清单》,加快撬动10个区(县、市)集中办公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积极探索合同能源管理,与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联合论证,在全市公共机构推广集中办公区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管理局积极推动市行政中心综合能源费用托管服务项目落地,委托专业机构提供用能诊断、运行管理等服务,压缩水、电、气等用能资金支出,协议总金额近2亿元。经测算节能率达到5%左右,预计年均节省资金100余万元。 

    

  坚持以人为本,丰富节能内涵 

  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聚焦提升办公舒适度、干部获得感和全员参与率,综合科技赋能、载体创新、理念宣贯等方式,引导全市公共机构干部职工积极践行低碳绿色节约理念。 

  在市行政中心绿色低碳改造中,对35个区域增设VRV加班空调,既改善了干部职工值班条件,又提升了机油建筑节能成效,预计年均节电2.5万千瓦时。完成近9000平方米既有建筑玻璃墙面辐射制冷膜设置,在优化办公区恒温体感的同时,预计年均节电7.4万千瓦时。增设300只公共卫生区域感应水龙头,提升使用体验感和节水效能。 

  组织活动营造氛围,联合市直机关工委、市节能办和市分类办等部门和单位,结合节约型机关创建,开展“红管家讲堂”“线上竞答”“循环集市”等宣传活动,营造全市公共机构绿色低碳的浓厚氛围,传播普及节能节水法规、标准和知识,推动形成绿色办公、绿色生活风尚。 

  利用节能宣传月,全国低碳日、中国水周、绿色出行宣传月等时机窗口,通过发布倡议书、制作播放宣传片、印发《宁波市公务人员“碳”寻生活指南》等方式,向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宣贯低碳、绿色、节能的生产生活理念,促进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 

  加快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多主体在职能、优势、要素等方面深化协同,相关政策设计和行动实施要有全局视野、多主体参与、跨区域协调和长周期规划,按照系统工程的思路,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使各区域、各行业、各主体发挥最大效能、实现最优目标。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将进一步全面深化机关事务改革,认真贯彻落实《机关事务工作“十四五”规划》和《浙江省机关运行保障条例》,为宁波“争一流、创样板、谱新篇”提供机关事务新质服务保障力,为全国公共机构节能降碳行动贡献宁波力量、展现宁波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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