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荔浦——绩效考核提升公务用车管理效能
文/艾先军 黄星瑚
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荔浦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以“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为原则,积极探索构建公务用车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为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荔浦市将公务用车管理工作纳入市政府绩效考核管理体系,全面提升公务用车管理效能。
中心专门成立公务用车管理工作纳入市政府绩效考核管理体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协调重大问题。组织各乡(镇)、单位召开动员会议,对照现行的管理规定和办法,指出公务用车日常使用和管理、执行公务用车规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求领导干部必须充分认识到公务用车管理工作纳入市政府绩效考核管理体系的迫切性、重要性、必要性。抓好建章立制,强化刚性约束,聚焦公务用车“人、车、费”三大重点内容,从纪律要求、文明安全、驾驶服务等方面强化司勤人员管理,通过锁定编制、明晰资产、建立台账强化车辆管理,落实驾管分离、规范流程等强化运维费用管理。结合实际情况,出台《荔浦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使用、加油、保险、维修保养管理试行办法》《荔浦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平台管理试行办法》等文件。
科学量化标准,细化考核流程。根据工作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年度考核目标任务,主要围绕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出行便捷合理、费用节约可控、监管规范透明和科学有效的目标要求,考核全市13个乡(镇)、29家市直单位的公务用车使用和管理情况。围绕考核目标任务,科学设定并细化分解考核要素,共设置12个管理目标30项考核要素。重点考核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建设、日常使用和停放规定执行、安全文明行车、车辆配置和处置情况等。构建闭环考核机制,坚持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相结合,构建从任务制定、过程管理到考核评价的闭环机制。考核内容做到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每季度以专项检查、明察暗访、台账核对等形式开展督查,对照考核要素和分值逐项打分,差别化率不低于20%。
绩效考核本质上是发现问题、诊断问题、改进问题、提升绩效的工具,通过统计分析公务用车管理绩效考核结果,能够客观反映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成效,找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而有针对性地加以优化和改进,提高公务用车管理效能。受传统观念影响,少数乡(镇)、单位对公务用车管理工作不够重视,给日常管理带来困难。将公务用车管理工作纳入市政府绩效考核管理体系后,各乡(镇)、单位主动关注公务用车管理工作,遇到问题及时对接沟通,为公务用车管理工作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中心坚持高标准开展考核工作,要求考核程序完备、考核要素科学、扣分依据充分、实行留痕管理,倒逼完善管理机制。
2020年,荔浦市统一建设公务用车管理平台,与自治区、桂林市平台系统兼容,实现了区、市、县三级公务用车管理平台的互联互通。所有公务用车实行“三定四统”,即定卡加油、定点保险、定点维修,统一编制、统一标准、统一购置和配备、统一使用和处置管理,推进公务用车管理工作职能化、标准化、法治化。会同市纪委监委、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公安局等单位形成联动机制,在全市开展公务用车管理专项督查与整治,坚持整治与规范并重,将公务用车配备、使用和管理等贯穿于全过程,严守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政策纪律红线,杜绝公车私用等违规现象。实施公务用车绩效考核后,公务用车使用审批率达100%,全部实现定卡加油、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期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