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制度 深挖潜力
大力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14-03-26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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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节约型社会建设的重要部署,以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为手段,以节能降耗为重点,以降低机关运行成本为目标,切实加大节能改造投入,增配节能设施,强化节能制度建设,大力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成效显著。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创建责任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高度重视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成立了以局一把手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办公室、宣教处、财装处、监察室和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为成员单位的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管理体系,领导小组认真制定了局机关创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工作方案,根据创建小组成员单位各自职责,在能源管理、宣传教育、资金保障、技术保障、工作督查等方面做了细化分工,同时纳入了局机关各处室年度考核,明确了任务到岗位,责任到个人。

    二、完善管理制度,抓好措施落实 
    一是在已有的节能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了《能耗管理岗位责任制》、《机关能源资源消耗公示制度》、《机关公务车辆管理办法》、《机关年度节能工作目标考核办法》、《机关年度节能工作实施方案》等一系列较为实际的节能工作制度和措施。二是强化督导检查,督促物业管理公司和相关单位加强节能管理,严格加强用能设备专业技术操作人员的资格审查、技能培训及考核,认真开展巡查检查,监督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三、抓宣传培训,提高节能意识

    一是加强日常宣传教育。充分利用职工大会、内勤工作会的时机,传达节约型机关建设的有关精神。通过LED屏、宣传牌、展板、海报以及在办公电器上张贴节能温馨提示等方式,努力增强干部职工的节能意识。二是认真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引导干部职工广泛参与“能源紧缺体验”。三是利用工商红盾内网设立“公共机构节能专栏”、“机关节能建言献策栏”,提高干部职工节能常识和参与讨论的积极性。三是每年认真组织节能管理岗位的相关人员开展节能培训工作,有效提高管理能力和工作效率。

    四、实施节能改造,深挖节能潜力

    在已进行的节能改造基础上,为进一步挖掘节能潜力,加快实施配电、空调、照明、电梯、供水等重点耗能设施设备的节能改造、结合机关大楼内各种用能设备的实际情况,2012年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对机关大楼再次进行节能改造、管理和设备维护,改造工程包括空调采暖系统、空调冷冻水系统、供配电系统、给排水系统,设备维护包括中央空调系统、锅炉、低压配电设备及电梯。经过技术改造和合同能源管理的实施,2013年度局机关耗电量、耗水量、天然气耗量、单车油耗、人均能耗、单位面积能耗,分别较2010年下降10.25%、10.34%、10.31%、9.73%、43%、13%,节能效果已经凸显。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始终秉持“创建工作无止境”的宗旨,以创建工作为契机,努力巩固节约型公共机构创建成果,真正构筑了绿色低碳的节约型公共机构,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工作中的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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