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公务用车管理 努力建设节约型机关
中共邵东县委
长期以来,由于体制、机制和制度上的原因,我县在公车配备、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层出不穷。突出表现在:不按编制配车,超编现象比较普通;不按标准配车,公车的档次越来越高;管理不规范,公车私用现象屡见不鲜;维修费用居高不下。据统计,2004年,除公检法以外的县直正局级单位及各乡镇共有公务车辆133台,总开支1226万元(不含正式司机工资),其中新购车辆23辆,计购车费403万元,车辆使用费822万元(包括燃油费、过路费、修理保险费、临时司机工资等)。纳入本次车改并实行集中管理范围的75个单位90台车,经概算,2004年车辆使用费总额约为600万元。近年来,为规范公车管理,县委、县政府出台了不少文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始终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因此,我县决定从源头上、体制上消除这一弊端,于3月27日起对公务用车实行车辆集中管理,将党政机关(除乡镇、公检法外)现有公务车全部收归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公车管理中心统一调配,用公车时按里程、车型核定费用。从运行三个月的情况看,收效良好。实行车辆集中管理的单位,4至9月车辆使用费开支为210万元,月平35万元,依此推算,与往年同比每年可节约200万元左右。同时,新车购置费为零。另外,还增强了干部的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意识,转变了干部作风,规范了干部行为,堵塞了消费漏洞,使党委、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更好、威信更高。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周密组织,认真做好车改准备工作
去年上半年,我县就开始酝酿公务用车管理改革工作,先后两次由县领导带队,组织纪检监察、财政、机关事务管理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到本省资兴、南县、广东中山等地考察学习车改经验,县委常委会议、县几大家联席会议就车改工作多次进行了专题研究,成立了由书记、县长任顾问,党群书记任组长,常务副县长、纪委书记、县委办主任、人大副主任、政协副主席、监察局长任副组长,四大办其他负责人和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车改领导小组,并抽调专门人员组成车改办公室具体抓。为掌握全县公务用车改革单位现有的公务用车的配备、使用及费用支出等基本情况,县车改办对属于车改范围的公车进行了专项清理,全面掌握了公车数量、质量以及公车各项费用支出情况和购车时间,为推进公务用车改革打下了良好基础。同时通过会议、报刊、电视等多种渠道,层层动员,让公车管理改革的政策精神家喻户晓,从而使机关单位、干部职工及公车司机彻底打消了思想顾虑,促成了3月25日车辆交接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明确思路,精心制定改革方案
车改工作涉及面广,牵一发而动全身,没有科学合理的行动方案,很难达到预期目标,甚至可能流产。按照县委的部署,县公车改革领导小组进行了大量的调研和测算,并组织人员到外地考察,参照外地公务用车改革的成功经验,结合邵东的实际,提出了几套方案进行优化组合,并多次召开会议对方案进行充实完善,最终确定我县的车改思路重在公车管理方面:列入车辆集中管理的单位原来所有的公车(含特殊用途的车辆)无条件地移交给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归口管理的县车管中心(包括车辆及其有关手续移交等),由车管中心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各单位公务用车,一律在车管中心调用,按行车里程计算费用,用车价格由县物价部门根据车型、到达地点等有关情况综合核定并予以公开。各单位用车费用由财政金额预算,并实行总额控制、包干使用、超支不报、节余有奖、一年一定。单位年度费用开支预算指标的核定,根据各单位工作量及工作用车量、领导职数及原车辆编制数等因素确定,县级领导的单独预算。县财政局根据核定的年度费用预算指标,按月将资金统一划拨到由县会计核算中心管理的车管中心账户上,车管中心根据单位每次调用车辆情况,计算出每次用车费用,从单位预算总费用中分次扣缴(县级领导的用车费用按同样的方法核算到人),用车费用的扣缴情况由车管中心按月向用车单位和县级领导通报,年底结算。各单位用车费用当年有节余的,节余金额全部奖励给单位,单位可奖励到人,具体奖励办法由各单位确定。县级领导用车费用当年有节余的,节余金额全部留给其所在单位。各单位用车费用开支超过当年财政预算指标时,车管中心不予派车。车改后,车辆集中管理的单位,凡与车辆有关的油料费、过路费、维修费等开支,一律不准报账。各单位由上级调拨、接受捐赠等途径取得的车辆,经车改办认定后,由财政按购车价的50%收购。各单位的正式工司机,工作年限满20年且年龄达到55周岁或工作年限满30年的,经本人申请,组织批准,可提前办理退休手续;根据有关规定,对因患有影响驾车安全疾病而确实不宜驾车的,由本人申请,单位审核,经车改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留在原单位工作。其余人员统一借用到县车管中心工作,借用手续一年一办。其编制和人事关系(含党团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单位,工资、奖金和福利待遇在原单位发放,出车补助由车管中心发放,日常工作由车管中心负责管理。司机在车管中心的工作表现,作为原单位对其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车改前,各单位借用的司机退回原处,临时雇请的司机予以清退。
三、把握重点,积极稳妥地推进公车改革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涉及人员较多,其中确定车改范围、核定用车费用和司机的到位是公务用车改革三个重要的环节,关系到改革的成败。邵东县委、县政府从本县的实际出发,较好地解决了公务用车改革的瓶颈问题,使公车改革得以顺利推进。一是把握车改范围。我县把县直机关作为公车改革的切入点,根据邵东实际,确定车改范围和对象为:全县各乡镇、皇帝岭林场、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全额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考虑到垂直管理单位工作的特殊性,没有把他们纳入此次公车改革范围。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按照先易后难逐步深入的办法,分两个层次进行,首先把容易改革的县直机关(公、检、法除外)作为公车改革的突破口,把县直单位的车辆纳入集中管理范围,3月25日已全部移交至县车管中心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其次对各乡镇、皇帝岭林场、公安局(含派出所)、检察院、法院(含法庭)、县城综合执法管理局等单位公务用车实行定编管理。二是把握用车费用。综合考虑县级领导职级与职数、各单位干部职工人数、工作用车量、领导职数及编制数等因素,根据“各单位用车费用实行年度专项预算、总额控制、包干使用、超支不报、节余有奖、一年一定”的原则,由县财政局统一核定每个单位公务用车年度费用开支指标,一经核定,不能随意更改。三是把握司机的到位。按文件规定,各单位原有正式驾驶人中应到位41人,车改时只有19人自愿到车队工作,22人以身体差等原因为由,不愿意到车队上班。县车改领导小组、车改办的领导多次召集相关人员开会,明确政策、讲明要求,并逐一个别谈心。到目前为止,除8人经体检,医院明确指出不适宜继续驾驶外,其余人已全部到位上班。为保证工作需要,我们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还面向社会择优录用了部分临时驾驶员。
四、强化监管,确保公车改革顺利进行
我县实施车改之初,曾有人预言:车改是做样子、走过场,难以持久。但实践证明,邵东车改的运行发展是平稳可行的。这里除方案可行外,最重要的是监管有力。首先是制定了严格的纪律。为防止和杜绝车改中各种不正之风的产生,县车改领导小组和县纪委对实施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到了立制在先,防患于未然。出台了《邵东县公务用车管理改革若干纪律的暂行规定》等一系列配套制度,明确规定:车改后,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县车改领导小组统一规定移交所有公车,任何单位不得截留,不得自行处置。各单位一律不准再用公款购置或变相配备公务用车,违者,由县纪委依纪收缴。各单位不准以任何名义借用或无偿使用所管单位、企业的车辆,不准到所管基层单位和企业报销、索要租车费用。领导干部个人购车的,不准到有关单位无偿或低价修车及报销油料、修车等费用,各单位以前发生的费用,必须在车改之前入账。车改后,各单位财务上不准再出现燃油费、修理费、过路费等小车费用支出。严禁变相开支小车费用,县会计核算中心要严格把关,财政、监察、审计部门要从严监督。违规行为,一经查出,从严处罚。县委、县政府督察室和县纪委行政效能督察室每半年对各单位领导干部下基层的情况进行一次督察,督察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一旦发现问题,及时采取对策和措施,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纪检监察部门运用经济、行政、党纪手段进行严肃处理,并进行公开曝光。从而很好的堵塞了车改中各环节的漏洞。其次是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坚持在车改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再次加强检查,跟踪监督。车改是一项系统工程,实施中难免出现各种矛盾和问题,但车改领导小组遇到问题不回避,实事求是加以解决,并对各项制度不断加以完善配套,从而确保了车改工作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