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 要 会 议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助力推动以资产管理为基础的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11月26日,由国管局主办、中国社科院中国式现代化研究院承办的第六届机关事务理论研究暨政府运行保障管理学科建设研讨会在北京召开。国务院副秘书长,国管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永红,中国社科院副院长、党组成员赵芮,国家数据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荣辉,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司长(副主任)吴刚,中国行政管理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王磊出席并致辞,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刘尚祥主持开幕式。会议指出,本次研讨会是持续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体现,是推动机关事务理论研究和学科建设的回顾总结。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是机关事务行业发展的指导方针,是做好机关事务工作的根本遵循。《机关事务管理条例》是第一部专门规范机关事务工作的法律法规,也是机关事务部门履职尽责最直接的法律依据。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在理论研究中,着力挖掘机关事务领域的基础性、关键性、战略性问题,形成高质量学术成果;在学科建设中,聚焦资产、服务、经费三大版块,按照其内在逻辑关系,构建学科的基本框架和体系。研讨会围绕“机关事务理论研究”和“政府运行保障管理学科建设”开展了专题交流,分别由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中国式现代化研究院院长、国家机关运行保障研究中心主任张翼和武汉大学机关事务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公共管理学学科评议组成员兼联合召集人丁煌主持,来自北京大学、中国社科院大学等高校专家和上海市、重庆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负责同志等12位代表进行了交流发言。国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和培林作会议总结,党组成员、副局长徐永胜、孙秀春,党组成员陈佳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预算工委法案室和司法部立法四局有关同志出席会议。成立机关事务研究机构的省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负责同志和相关高校专家,以及开展政府运行保障管理学科建设的高校专家等参加会议。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加强资产管理一体化平台建设,提升机关事务管理信息化、标准化工作水平,11月22日,国管局在福建省福州市召开2024年机关事务管理信息化、标准化(资产管理一体化平台方向)现场推进会。国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孙秀春出席并讲话,福建省委常委、秘书长吴偕林致辞。会议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机关事务管理信息化、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意义,以资产管理一体化平台创建为抓手,坚持系统思维、问题导向,严抓落实、有序推进,严格标准、保证质量,切实提高资产管理信息化、标准化水平,推动以资产管理为基础的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会上,福建省、湖南省、广东省、四川省、甘肃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沈阳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介绍了资产管理一体化平台建设情况,与会人员还实地调研了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资产管理一体化平台建设等有关项目情况。会议由国管局主办,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承办。中国社科院有关专家,国管局相关司室、部分地方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业 务 工 作
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开展《上海市机关运行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情况检查,全面了解《条例》实施情况,总结《条例》施行成效,查找困难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思路举措,巩固提升机关运行保障效能,更好推动《条例》全面落实,推动上海市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本次实施情况检查,坚持市区联动、条块结合、聚焦重点,采取实地检查、听取汇报、调研座谈等相结合的方式,对《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本次《条例》实施情况检查要求,市、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将《条例》施行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以法治建设引领机关事务改革创新发展各领域;要将循法而行、尊法而为贯穿到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保障全过程,坚持以资产管理为基础的发展主线,以《条例》施行促进资产循环共用、资金集约使用和资源节约利用;要加大法治监管力度,激发数字赋能活力,汇聚部门协同合力,为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法治力量。
辽宁省沈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秉承“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理念,持续探索国有资产管理创新路径,连续三年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工作,该项工作于2022年纳入沈阳市委督查检查考核计划,2023年纳入沈阳市绩效考核指标,充分发挥了资产管理绩效评价的“指挥棒”作用,有效提升了全市资产管理整体水平,进一步释放了资产管理效能。为构建科学全面的评价体系,沈阳局将资产管理相关制度进行分解,科学编制评价指标,从基础管理、专项工作、规范管理、管理效果等四方面入手,强化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逐步形成了“1+2+N”评价体系。其中,“1”是一体化资产管理平台统一填报考评。参评各单位通过登录资产管理平台开展自评,资产绩效评分工作组通过资产平台严格对照评分依据进行评价。“2”是差异化构建一、二级单位2套评价指标。评价对象从一级预算单位向二级单位拓展,结合不同层级单位资产管理工作特点,对一级和二级单位进行差异化评价,形成两套评价指标。“N”是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节点。精准分配评价指标,共计21项考核指标和32个评分点,采用百分制进行量化评价。从2023年度的资产管理绩效评价结果来看,市直各单位制度建设更加完善,办公设备利旧成为常态,资产盘活效果更加突出,资产使用效益持续增强。
湖北省黄冈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坚持“双碳”目标,大力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截至目前,2024年全市党政机关配备更新新能源汽车占比90.78%,比例居全省第一。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在《黄冈市关于加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的意见》中明确“十四五”末全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新能源汽车比例达到70%以上。制发《关于黄冈市公务用车配备(更新)要求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的通知》和《黄冈市建设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实施方案》等制度文件,明确全市配备更新新能源汽车比例稳定在70%以上。建设充电桩7500多个,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二是推动绿色出行。改革市级公务用车配置方式,实行统一审批、统一采购、统一配发制度,确保新配公务用车“应新能源尽新能源”。对县级公务用车确需配备燃油车的,实行提级审批。将新能源汽车租赁企业和维修企业列入招标范围,探索实践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模式,实行单位租车、平台管车、企业养车“租管养”分离,既降低了成本,又解决了基层公务出行难题。三是强化科学统筹。召开新能源汽车推介展销会,与销售企业协商采购价格,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市政府将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对公务用车更新比例不达标的进行约谈,确保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工作稳步推进。
陕西省榆林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多措并举推进以资产管理为基础的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聚焦职能优势,厘清职责边界。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支持,与财政部门厘清权责关系,推动“三定”规定明确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主管部门。管理范围涵盖市级机关和各类事业单位,并新增了市级国有企业办公用房和业务用房管理职能。管理资产类型涵盖除货币资金、往来款项之外的实物资产、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罚没物品等全部国有资产。履行资产全流程管理职责,负责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年度配置计划管理及配置前置审批,权属登记、资产调剂、资产处置等工作。二是聚焦制度优势,健全制度体系。在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榆林市市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基础上,配套制定《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事项办事指南》等制度办法10余项,涵盖国有资产管理职责权限、配置处置、重点资产管理等方面,为统筹推进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三是聚焦资产优势,夯实统管基础。从资产清查、账务清理、确权登记等工作入手,持续厘清资产底数。分级分类开展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核实工作,截至2023年底,市级401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617.27亿元。积极化解历史遗留问题,截至目前,累计解决130家单位总价值约3.16亿元的国有资产历史遗留问题,完成市级185家单位不动产测绘和土地房产证集中办理。四是创新管理方式,统筹盘活利用。在配置方面,严格资产配置计划管理,实现资产配置“三挂钩”机制,即新增资产配置与财政年度预算挂钩、与单位人员编制数挂钩、与单位存量资产挂钩;在使用方面,利用公物仓分类盘活利用资产,因地制宜开展资产跨部门、跨系统差异化调剂,将老城区闲置的办公用房优先调剂给社区街道和公安部门使用;在处置方面,采用市场化运营模式,推进资产处置价值评估和公开进场交易,提高资产处置收益。
制 度 建 设
2024年11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机关运行保障条例》经内蒙古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填补了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领域的地方性法规空白,标志着机关事务管理地方立法又取得了新的成果。2022年10月,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机关事务法治化创新试点建设,内蒙古自治区积极响应,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布局、高水平推进,在内蒙古自治区人大法制委、社会委的有力指导和司法厅等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组建工作专班,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完善立法草案,积极推进立法工作。《条例》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扣“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原则,着力构建以资产管理为基础的集中统一管理体系,对资产管理、经费使用、资源节约、服务管理、保障机制等作出规定,使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为推动以资产管理为基础的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