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务工作动态
2021年第17期(总第113期)
编者按:近期,部分地区以工作情况报告的形式与我们进行了沟通交流。通过这种形式,进一步体现了地方机关事务部门扎实有效、特色突出的工作成果,值得推广学习。本期将湖南省、四川省绵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有关工作情况编印,供参考。
提升管理保障效能 服务“三高四新”战略
2020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湖南时,赋予湖南“三个高地”战略定位和“四新”使命任务。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求,贯彻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精准谋划和推进“十四五”时期全省机关事务工作,找准服务“三高四新”战略的切入口和着力点,在全省“一盘棋”中彰显机关事务价值、贡献机关事务力量。
一、紧紧围绕中心大局,找准工作定位
一是尽职尽责服务中心大局。自觉将做好机关事务工作与服务实施“三高四新”战略、落实“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结合起来,与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结合起来,与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推进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结合起来,与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部署要求结合起来,始终瞄准中心、跟进中心、服务中心。
二是高质高效服务机关运行。坚持把保障党政机关高效运转作为谋划推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公务用房、用地、用车、用能、用餐等机关运行方面的基本问题,主动对接需求、解决问题、靠前服务,破解高质量保障需求与供给不足、集约高效要求与管理分散等矛盾。围绕“房子、车子、筷子、孩子”等干部职工的基本需求,深入细致解决好周转住房、机关食堂、住房公积金、学前教育等民生课题。推动解决房改历史遗留办证难题,支持省商业技师学院转型发展纳入省高校“十四五”设置规划。
二、聚焦保障服务主业,完善工作体系
一是完善办公用房保障服务体系。加快建立省直单位办公用房用地数据库,统筹规划办公区布局,统筹改造老旧办公区,统筹调剂存量办公用房,逐步建立省直“6+T+N”相对集中办公区(“6”即以省直机关6家集中办公院落为架构、“T”即特殊功能单位维持现办公区域不变、合并设立N个省直单位办公区)。坚持办公用房统一规划布局、统一配置使用、统一维修管理,及时做好中心工作用房、应急临时用房、机构调整用房等保障工作。
二是完善公务出行保障服务体系。巩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成果,健全配套制度与标准体系,提升公务用车管理效能。坚持统一编制审批、统一平台管理、统一更新处置,着力破解保障不足和使用不够并存的难题;加强对公务用车编制、配备、更新、处置和调度的信息化管理,进一步完善公务用车“全省一张网”;稳步推进新能源车配置、充电桩和立体车库建设等工作,提升公务出行立体化保障效能。
三是完善公务接待保障服务体系。加强公务接待制度建设,出台商务接待、机关食堂建设等分类管理办法,强化业务指导和执行监督力度,将反食品浪费工作纳入节约型机关创建等考核考评指标体系,实施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开展标准化机关食堂创建活动。加强对市(州)、县(市区)驻长办事处的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
三、全面加强业务管理,提升工作水平
一是强化标准管理。树立标准意识,完善标准体系,抓实标准执行,巩固全国机关事务标准化试点成果,建立完善机关事务经费管理、资产管理、后勤服务等标准体系,加强对标准掌握情况、执行过程、运用程序等评价,构建“职能建设有标可循、管理效能有标可量、服务保障有标可依”的工作格局。
二是强化数字管理。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依托湖南省电子政务云平台加快建设覆盖“智慧国资”、“智慧办公区”、“智慧周转住房”、“智慧公务出行”、“智慧公积金”等模块的机关事务一体化信息平台,实现实物与虚拟、线上与线下、宏观与微观管理的有机统一。
三是强化评价管理。完善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计量、监测和统计,综合运用节能技改项目评估、节能工作评价,推动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创建;用准用足政府绩效考核指挥棒,推动实现全省党政机关2022年底前70%以上建成节约型机关的目标。
四是强化集约管理。坚持统筹整合、优化配置、盘活闲置,加强办公用房、政策性住房、公务用车等国有资产流程化、模块化、精细化管理。夯实资产管理基础,细化工作流程,加强协调配合,加快建立健全职责清晰、分工协作的新型国有资产管理机制。规范公务接待公务用餐日常管理,开展机关运行成本统计、分析和质量评估,全面促进资源集约节约利用。
做好新时代机关事务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将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学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打造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的机关事务干部职工队伍,努力做忠于职守的红管家,甘于奉献的内管家,勤于学习的活管家,严于律己的铁管家。
加强国有资产管理 探索公物仓运行模式
为加强和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四川省绵阳市建立市级政府公物仓(以下简称市级公物仓),开发信息化管理平台,构建资产统一审批、采购、管理、调配、处置的全生命周期动态管理模式,实现“规范、高效、统一、集约”的管理目标。
一、建设背景
(一)规范临时性使用资产。2013年以来,绵阳市级机关每年使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大型会议或活动均在45场次以上,活动结束后,大部分资产被闲置或归主办单位所有,再次需要时又重新购置,临时机构撤销后大部分资产也处于闲置状态。
(二)完善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机制。当前,大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采购、使用和处置,仍由各单位自行管理,尚未形成统一、标准、规范的资产管理制度,部门间调剂配置不畅,造成资产闲置和浪费。公物仓的设立,既是规范资产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完善资产管理机制的必然要求。
(三)贯彻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定。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到《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机关事务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均体现了建设节约型机关的重要性。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管理,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利用率,对于降低运行成本、建设节约型机关具有重要意义。
二、运行现状
市级公物仓对本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参公事业单位,以及经市委、市政府批准设立的临时机构共享共用的国有资产,实施统一审批、统一采购、统一管理、统一调配、统一处置的全生命周期动态管理。绵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公物仓具体管理,市财政局负责面上指导和监督工作。纳入公物仓管理的资产,主要涵盖使用财政性资金购置、调拨和接受捐赠,用于保障市级单位公务活动、暂未使用或阶段性使用后闲置的通用类办公物资,包括使用财政专项资金一次性购置的全市大型活动、重要会议等所购置的办公物资;决定撤销的临时性工作机构的办公物资;机构改革撤销、调整合并后剩余的办公物资;其它可供集中保管、统一调配使用的办公物资等4类资产。
三、运行成效
(一)理顺职责、规范流程,发挥资产管理职能。一是绵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市财政局印发《绵阳市市级政府公物仓管理暂行办法》,厘清两个部门公物仓管理权责边界。二是根据资产管理要求,建立标准统一的管理流程,通过“单位申请——机关事务部门审批——购置(财政审批-政府采购)——调配——出借——处置(评估-拍卖-上缴国库)”,逐步规范公物仓资产购置、调配、出借和处置等环节。
(二)搭建平台、高效管理,提升资产管理水平。2018年以来,绵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将物联网技术融入资产管理,开发市级公物仓管理信息系统,成效明显。一是实现公物仓资产购置、调配、出借、报废全生命周期的痕迹、动态管理,适时更新、发布公物仓资产数据。二是应用FRID和电子标签等物联网技术,实现资产信息唯一性、终生性,资产盘点更高效、更精准。三是探索建立“实体+虚拟”公物仓,使用单位在信息平台推送本单位闲置未用、可供调剂的资产,线上线下双线运行,有效整合资源,节约仓储运输成本,提高资产管理绩效。
(三)改建仓储、集中保存,提高了资产管理能效。将市级2处闲置仓库改建为市级公物仓存储场地,收储临时机构撤销及大型活动使用后的闲置资产,实行专库存放、专人保管。坚持分类管理、集中保存。因人为原因损坏或丢失的资产,由使用单位或责任人负责修复或依照原值赔偿;自然损耗的,由使用、管理单位说明情况并履行相关报损、报废手续。
(四)统一采购、实适调配,做到了资产共享共用。探索统一采购方式。实行分散申报、集中审批、统一采购,对纳入统一采购目录的资产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分类、分批次统一采购。截至2020年12月,集中采购3批次8172件资产,合计价值2106.29万元。经与各单位自行采购对比,仅采购环节就节约经费44.35万元。建立完善的统一调配制度。按照“资产共享、循环利用”原则,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优先调剂使用。截至2021年6月,通过公物仓统一调配、出借资产27批次、587余件。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健全政策体系,理顺管理体制。当前,相关部门资产管理职能存在相互交叉问题,导致绵阳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还不完善,需从贯彻《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入手,顶层设计完善资产管理职能,厘清权责关系,为政府公物仓制度建设提供支撑。
(二)创新运作模式,整合社会资源。随着政府公物仓资产管理范围不断拓展,急需探索市场化资产运作新模式,尝试采取“管理+租用”模式。对所需办公物资,先从公物仓借用,不足部分向社会租用;同时专业性强、使用频率低的设施设备,也可面向社会租用,以降低政府公物仓资产购置、仓储成本,最大限度减少闲置资产,提高资产利用率。
(三)加大监管力度,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对政府公物仓资产的绩效监管,引入资产损失损坏赔偿机制和资产闲置浪费问责机制,通过执法、执纪手段的介入,堵住国有资产流失风险点,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倒逼使用单位增强对资产管理的责任意识,实现对公物仓资产管理、使用绩效的常态监管。
分送:国管局局领导,局属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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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地、州、盟)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机关事务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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