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玉溪:发挥“大资产”管理效能
云南省玉溪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创新资产资源配置方式,发挥“大资产”管理效能,为党政机关规范高效运行提供有力保障。
构建“大资产”管理格局。近年来,玉溪市管理局两次修订《玉溪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资产配置、使用、处置3项配套制度,先后出台《办公用房管理实施细则》、《公务用车管理实施细则》、《公物仓管理办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督评价指标体系》等制度措施。建立完善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压实财政部门监管、机关事务部门统管和各单位主体责任,督促指导机关单位完善内控制度建设,不断深化资产同源共流、共享共用。积极引导县(市、区)优化调整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机构设置,主动承接资产管理职能,努力推进市县两级职能职责上下对应,为资产集中管理破除机制障碍。赋予市机关服务中心国有资产实物管理职能,负责市本级所有闲置经营性资产集中统一盘活,为推进“大资产”管理提供了机构保障和人力支撑。
夯实“大资产”管理基础。玉溪市管理局坚持把公物仓建设作为推动以资产管理为基础的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积极推进公物仓法治化建设,《玉溪“公物仓”建设推进市级国有资产管理法治化》入选第一批全省十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积极推动公物仓标准化建设,制定《玉溪市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管理规范》。积极推进公物仓信息化建设,构建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国有资产(公物仓)、公共机构节能、行政成本统计管理系统“五网”融合发展的信息化工作体系。
激发“大资产”管理动能。持续开展“清产核资”,建立精准有效的市级国有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准确区分在用资产、闲置资产、待报废资产和问题资产。抓实闲置资产资源盘活,建立了闲置国有资产清理盘活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将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所有闲置低效房产、土地统一纳入公物仓管理,完善权属权证,规范处置程序,构建“大资产”盘活理念,“一资一策”集中盘活处置。持续强化公物仓资产全流程管理,围绕各个环节制定规范便捷的工作流程。针对报废报损资产存在的不会处置、随意处置等问题,引入第三方,打通废旧废弃资产处置的“最后一公里”。探索集中配置新路径,同财政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强化新增资产配置源头管理、科学调控与集中统管,探索通用资产配置集中预算、采购、分配、调剂。
下一步,玉溪市管理局将把资产管理作为履职尽责的重要基础,对管理、保障、服务各项工作进行再认识、再定位、再谋划,持续在职能履行、“三化”建设、集中统管等方面精准发力,不断推动以资产管理为基础的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