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三措施贯彻落实华东六省一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
第22次联席会议暨华东、中南地区机关事务工作
座谈会精神
华东六省一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第22次联系会议暨华东、中南地区机关事务工作座谈会召开后,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立即组织传达学习,从三个方面深入贯彻学习座谈会精神。
一是领会精神实质,全面贯彻落实。要求全局上下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委员、国务院副秘书长、国管局局长焦焕成同志在联席会上的讲话精神,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加强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确保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取得实效,进一步遏制党政机关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中的各种违纪违规违法现象。
二是改进工作作风,提升管理水平。以《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机关事务管理条例》为指引,推进机关事务工作创新发展。进一步理顺机关事务工作职能,协调解决县(市)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性质和编制问题,建立健全机关经费管理、资产管理和服务管理的基本制度,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深化办公用房调配、公务车辆监管、公共机构节能、办公集中区管理制度化建设,使机关事务管理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三是增强服务意识,提升保障能力。深入开展“马上就办、办就办好”活动,倡导以“厦航式服务”为标杆,努力打造标准化、精细化、特色化、品牌化等机关事务“四大工程”,落实保障责任、提高服务标准,着力推进会议会务、车辆保障、政府采购服务规范化。进一步提升人员素质,改善工作形象,增强服务保障能力。
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3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