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引导 抓源头 夯实垃圾分类工作基础
文/北京市顺义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生活垃圾分类,党政机关先行。自5月1日新修订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以来,北京市顺义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按照“垃圾分类、从我做起、限时投放、人人参与”的方针,在集中办公区党政机关扎实推动垃圾分类工作落实。
提高垃圾分类准确率
为确保垃圾正确投放,在集中办公区配备垃圾分类宣传员、指导员、督导员,着力提升垃圾分类知晓率、正确率、参与率。同时,加大对物业员工的培训考核力度,建立物业服务“日讲解、周考核”制度,通过晨会、培训会、总结会等集中讲解生活垃圾基本分类知识,每周组织一次答题、现场实操考试,获得满分者才可佩戴“三员”袖标,督促指导垃圾分类工作。
垃圾分类宣传员做好集中办公区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普及工作,向入驻单位发放分类垃圾桶、宣传折页及“掌搜宝”二维码,投放人及工作人员可通过扫码输入垃圾名称,辨别垃圾性质,便于大家掌握垃圾分类知识。宣传员随身携带“顺手查”小卡片(正面为小程序码、反面为常见垃圾分类表),适时进科室与工作人员沟通,灵活开展宣传引导工作。
垃圾分类指导员在限时投放时,提醒投放人做好垃圾分类。在非投放时间,为提升服务水平,保障干净整洁的办公环境,将集中办公区物业电话同步作为垃圾投放预约热线,保持24小时畅通,指导员及时处理值班、订外卖产生的复杂垃圾及其他大件垃圾,同时做好分类垃圾桶周边清洁、消毒等管理工作,并及时清运垃圾。
垃圾分类督导员根据日常检查考核办法,结合“桶站卫生”、垃圾分类规范标志、垃圾纯净度、垃圾分类台账等生活垃圾分类检查工作重点,从垃圾分类责任主体、投放流程两方面随机开展监督检查,确保投放阶段做到“限时投放、大件预约”;收集阶段做到严格按照垃圾分类要求分装垃圾;运输阶段做到与有资质的专业回收企业签订垃圾转运合同;处理阶段做到依据消纳凭证,结清垃圾运输费用。加强垃圾分类不规范行为检查,以巡楼方式对投放人和指导员垃圾分类的正确率、垃圾分类全流程的规范性进行督导,建立垃圾分类抽查、通报、曝光制度,通过提醒、告知、通报等形式对垃圾分类投放不规范行为进行约束。
推动源头减量
深入贯彻垃圾分类要求,规范集中办公区垃圾分类标准,建立集中办公区生活垃圾台账,涉及生活垃圾种类、数量、运输等方面内容,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依据台账做好原因分析,结合实际提出可行性减量办法。
以“全面、便捷”为原则,在集中办公区每个楼层的电梯厅、茶水间、卫生间设立分类垃圾桶;在员工餐厅所在的楼层设立垃圾中转站,收集行政中心、政务中心的生活垃圾并统一运输。严格按照《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市区两级有关部门要求,新增、更新、创新集中办公区所有分类垃圾桶的垃圾分类标志。根据垃圾投放习惯,规定每天8:30-9:30、16:00-17:00为固定投放时间,并由指导员监督指导。
引导各入驻单位及个人减少使用或不使用一次性用品,会务服务不再提供签字笔、草稿纸等用品;推行“供货等候半小时”,餐饮工作人员将货品搬运至后厨,纸箱、鸡蛋托盘等外包装由供货商收回。加强厨师、服务人员的职业培训,提高菜品质量,引导用餐人员取餐时做到少量多次,提倡光盘行动。在保证食品安全的前提下,将可食用的菜帮、菜根腌制成泡菜、咸菜。集中办公区各餐厅使用垃圾减量器,通过挤压、沥水等方式,可实现厨余垃圾减重超50%。为集中办公区各卫生间配备可降解纸巾,张贴标语引导规范投放垃圾。